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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氢能产业补贴新政 开氢燃料车、建加氢站都将有补贴

来源:宁波晚报 2022-01-13

《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对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的奖励等做了相关安排,将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加快加氢站建设、运营及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作为全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宁波氢源较为丰富,全市石化产业制氢规模已达47.63万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可外供副产氢约7.23万吨/年。按照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百公里耗氢1千克(每年200千克/辆)计算,可供约36万辆氢燃料电池乘用车使用。

《办法》规定,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包括相关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等)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标准2倍进行补贴。

“按照新的补贴政策,随着燃料电池汽车生产规模扩大、成本降低,有望进一步激发市民购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欲望,加快氢能的应用。”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明确了相关申请条件:包括必须在宁波市登记上牌(港区内集卡车除外);必须安装车载终端远程检测设备;所用电池为宁波市注册企业生产,且整车为宁波市注册企业生产或销售。

具体补贴上,今明两年参照国家第一年奖励标准。补贴分别在车辆上牌后及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达3万公里后各发放一半。

在加氢站奖励方面,按照政策,加氢站建设补贴标准分为三档,日加氢能力小于500公斤、大于等于500公斤、大于等于1000公斤的分别予以最高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补贴,且不超过设备购置、安装费和土建施工费总和的50%,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氢气零售价格,《办法》指明,对于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35元的加氢站,在2021年和今年均予以每公斤最高14元的补贴,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予以每公斤12元、8元、6元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补贴政策所涉及的加氢站包括单一功能加氢站和提供加氢服务的综合供能服务站。

以上补贴政策适用期为2021年至2025年,超过适用期后不再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