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期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建议

来源:乘联会 2020-10-20

关于“十四五”期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建议

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2020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十分重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要聚焦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的目标、思路、举措。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做好 “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至关重要。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我国汽车市场已形成全球化的开放市场,产业发展已进入电动化、智能化的新时期,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完成了布局,5G基础设施不断普及和互联网平台为汽车智能化插上了翅膀。同时,产业政策不断优化调整,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规划好汽车产业“十四五”发展,也要同时规划好产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为此,有必要对2020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特点及成效分析,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建议。 

2020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特点及成效分析

第一、推动汽车行业上下游复工复产促进汽车市场恢复性增长

2018年和2019年,受多方面因素交织影响,汽车产销连续两年呈现负增长,这也说明汽车产业发展已进入调整平台期。2020年初,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一季度汽车市场急剧下滑。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此后,国家有关部委积极落实国务院决定,先后出台了《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年5月29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汽车消费,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此后,国家有关部委又先后出台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等促进汽车消费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促进下,2020年8月汽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6.3%和11.6%,产销量连续5个月实现正增长。

第二、持续推进实施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2020年1至3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60.2%和56.4%。为扭转产销量持续下滑局面, 2020年继续施行和新出台的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020年4月16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确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二、继续执行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2018年7月1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此项政策2020年继续实行。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2020年4月23日,《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同时,采取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汽车电动化、设置年度补贴规模上限、适当优化技术指标、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完善资金清算制度并提高补贴精度、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等措施,延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政策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逐步实现市场化发展。

四、2020年6月29日,修订后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本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措施,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等。

在政策推动下,2020年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17.7%和25.8%,刷新了8月历史记录。

第三、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的相关政策标准

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17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一系列规划及政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主要有:《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包括六个部分的国家车联网标准体系),《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2020年7月29日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 

2020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战略》明确了到2025和展望2035到2050年的战略愿景,阐述了我国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整体部署和战略任务。提出了六大主要任务、二十项细分任务来推进智能汽车体系建设。六大主要任务分别是:构建协同开放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体系。这表明,建设世界智能汽车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第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促进汽车消费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

2020年汽车相关政策出台的一大特点是,2020年3月以来,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促进汽车消费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一是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汽车相关政策大都要求各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二是地方政府希望通过促进汽车消费带动经济企稳回升。 

2020年3月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山东、海南、深圳、湖北、安徽、重庆、成都、南昌、云南、河南、福建等地相继出台有关继续完善充换电设施建设、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力度、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资金综合奖励等政策。特别是有些地方出台全面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例如,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等城市市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海南省出台《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等。同时,有些地方政策促进汽车消费的力度较大。例如,深圳市对于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总之,地方政府对落实国家汽车相关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十四五”期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建议

第一、围绕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完善相关政策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期,汽车产业将会发生革命性变化。电动化、智能网联化、共享化、生态化,将重构汽车产业业态、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我国汽车产业要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必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把握住汽车产业“新四化”的创新趋势。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全面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各项保障措施。根据《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实现规划目标的各项保障措施,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将各项保障措施纳入正在组织制定的《“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确保2025年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二、完善突破汽车及零部件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六项汽车相关目录,以及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十九)汽车制造业(序号262至269)与汽车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目录,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国内重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在财税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围绕继续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制定相关政策 

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以来,通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较快发展。“十四五”期间,应在继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兼顾传统能源节能汽车的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正在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明确未来十五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与政策支撑,引导企业坚定布局与研发低能耗、低排放汽车产品,促进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但是,在第一个五年期内,应重点兼顾传统能源节能汽车的发展。因为《中国制造2025》第六大重点领域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重点领域提出在国家层面形成节能汽车自主创新发展规划。自2020年7月1日起,轻型车实施更为严格的颗粒物数量(PN)限值要求,全国范围实施国六标准a阶段要求。对达标车型应给予政策支持,以充分发挥税收在长期引导绿色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中的作用。因此,建议对消费者购置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车和重型车施行购置税优惠政策。

二、 建议2021至2025年期间继续实施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财税政策。一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同时,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油效果可达40%-50%,减排效果可达70%-80%,因此购置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政策。二是制定实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难题,加快推动燃料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三是继续鼓励城乡公交行业、快递物流领域和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四是系统性地解决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充电难的问题。丰富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方式,建立覆盖充电基础设施技术研发、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土地使用等不同环节和私人充电、公共充电等不同使用场景的支持政策体系,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积极性。五是积极探索实施低排放区等交通政策的可行性。随着新能源汽车绿色车牌的普及和车牌识别技术的成熟,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已具备实施基础。应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城市先行试点,积极探索设立低排放区等政策,取代备受争议的汽车限购政策。

第三、建议继续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2020年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的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7月14日和9月1日先后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参与活动的汽车企业及车型。两批名单共包括19家汽车企业的52个车型。活动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有关政策。

新能源汽车面向乡镇推广具有一定优势。主要表现在:乡镇电价便宜,使用电动汽车成本优势明显;乡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行驶里程顾虑少;乡镇在停车充电方面更加方便;新能源汽车替代低速电动车的市场潜力较大。此次新能源车下乡的优惠方式主要是企业让利销售。通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除了让消费者享受到购车优惠之外,还将面向农村、乡镇地区扩大新能源汽车影响,优化升级交通工具,从而带动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为此,“十四五”期间,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继续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同时实施淘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的“以旧换新”政策,国家和地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第四、完善促进智能汽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2020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战略任务有效落实。《战略》提出的六大任务是:构建协同开放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体系。六大任务均涉及相关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六大主要任务涉及的财税金融政策和法规标准,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标准。例如,制定突破关键基础技术研发投入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军用技术的民用转化支持政策,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智能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管理办法等。

二、建议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开展城市级智能汽车大规模、综合性应用试点工作,在重点城市封闭区域探索开展智能汽车出行服务的支持政策等。